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警用350兆集群通信系统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TD-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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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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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3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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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86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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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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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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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06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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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350兆集群通信系统:27座(14---24信道);车载台:114台;手持台:4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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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建立与完善环京周围350兆无线通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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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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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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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1)本项目所建系统(包括节点中心和基站等)同时是河北省公安350兆无线通信系统网的一部分,因此必须要与河北省及各地市已建的无线集群通信系统进行有线联网。 (2)为方便警务调度管理,系统需实现GPS定位功能,包括对移动台位置记录、查询等,并可在调度台直接对其进行呼叫。为了避免资源浪费,GPS信息必须在控制信道传输。 (3)交换机必须是综合复用一体化交换机(不接受时分交换机配复用器方式)。 (4)控制方式:集中与完全分布式相结合,即系统中每个信道都专门配备信道控制设备,且控制(信令)信道控制器和每个业务信道控制器均互为备份。 (5)故障弱化能力:联网链路、基站控制器、数据库、控制信道及控制信道备份信道均发生故障时,每个信道控制设备均有用户数据库、即可鉴权,杜绝非法用户入网;并且即使只有一个信道正常时,原有的系统配置、用户资料、漫游信息等各种资料均可完整保存下来,系统仍能工作在集群状态下。 以上每条要求都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注明是否有偏离,且用户方在中标结果公示前将对上述要求一一进行测试、验证;若有虚假响应、不合要求者,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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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从事5年以上警用350兆集群通信系统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历史。提供有效的令采购人满意地证明材料和销售合同。 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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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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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新石北路52号3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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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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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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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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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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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河北省工会大厦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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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式和标准:性价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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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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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11-83806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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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311-83806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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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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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