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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03-23 ] 千家综合布线网 www.cabling-system.com [字体: ]
摘要
本文对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社会需求进行了分析,针对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工程实施,提出以系统工程的角度在技术、管理、经济、法律、标准上 问题的思路,并对技术方案与建设管理体制的创新进行了论述。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是城市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成千上万人群通信便利与工作效率的基础设施。但是,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实施在技术、管理、经济、法律、标准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理顺,因此,必须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
     建筑物  无线通信  无线覆盖系统

1、 现代社会需要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

中国现在有近3亿的移动电话用户,这些用户所到之处无论是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市政建筑、工业建筑等室内,还是在道路、旷野的户外,都需要具备通话条件。
目前在城市中频繁使用的移动通信业务有:无线寻呼、GSM、CDMA、WCDMA、WLAN、小灵通、无线对讲等,这些移动通信业务在人们的生活与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建筑物对无线电波的屏蔽与吸收效应,使无线电波信号被大大地衰耗,户外的基站信号在建筑物内出现了弱场强区与盲区。同时,建筑物内人员集聚,移动通信使用密度远大于户外区域,户外局部网络的容量不能满足室内用户的需求,无线信道在高峰时间出现严重拥塞。因此,在建筑物内部分区域接通率下降,并存在无线频率干扰、服务小区信号漂移、乒乓效应、话音质量低、掉话等现象。
为解决上述问题,移动通信运营商纷纷在建筑物内设置室内无线覆盖系统。但是目前国内对此缺乏严格的管理,致使各家公司重复施工,破坏建筑的结构与美观,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设备、材料与空间资源,而且局部区域因多家运营商架设的天线辐射迭加,使得环境的无线电波辐射量超过国家标准。
因此,采用一套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来完成多家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基站功能,是现代社会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需要,也是通信技术的进步。

2、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工程实施涉及的问题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实施是移动通信领域的一项革新。由于触及到企业的利益和工作方式,因此,它不仅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各相关单位观念更新,需要政府的协调与引导,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好。

2.1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需要完善的技术方案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要支持现有的与未来的移动通信业务,必须能够满足400M——2.5G的宽带多网合路传输要求,以使得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在满足现有移动通信网信号的室内覆盖的同时,为3G等未来的移动通信系统的信号传输提供预留方案。
但是异种系统共存时各通信制式的多网信号合并后产生了互调干扰、同频干扰、覆盖范围的场强不平衡、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信号室外泄漏和大话务量信号不均衡等问题,需要采用创新的技术方案解决。

2.2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实施需要体制的创新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是一项具有公益意义的工程,它为用户提供了方便的使用环境,但是对于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与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工程实施需要众多运营商在建设投资、日常维护、利益分配等问题的协调。
首先是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建设,尽管系统可以节约设站的社会资源和企业成本,但是如何建设、由谁建设、建设成本如何分担、今后如有新加入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运营商又应如何处理?
其次是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谁负责?维护管理的责任与费用应如何确定?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运行成本如何在运营商中分担?由于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运行情况直接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客户服务质量,如何分析处理室内各家公司移动通信用户的投诉?已经建设无线覆盖系统的建筑物中,如果有其他运营商需要进入如何解决?等等。
这些问题都与传统的方式有很大的差别,已经不可能在现有的体制与模式中找到答案。因此,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实施需要体制的创新。
由一家移动通信运营商牵头负责室内覆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其他运营商通过委托合同的方式,明确建设投资、管理责任、运行质量、收益等各问题。这是一种方式。
由多家移动通信运营商合资合作成立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业务公司,负责室内覆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所有的移动通信运营商通过与该公司委托合同的方式,明确建设投资、管理责任、运行质量、收益等各问题。这是另一种方式。
由与移动通信运营商无关的投资方成立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业务公司,负责室内覆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所有的移动通信运营商通过与该公司委托合同的方式,明确建设投资、管理责任、运行质量、收益等问题。这是第三种方式。
总之,通过创新的体制与市场机制,才能找到解决以上问题的原则和办法,使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建设的责任,质量保证、长期维护管理等问题得到明确和有效的保障。

2.3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实施需要社会的配合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是公益工程,但是在实施时需要一定的建筑空间,施工时会对建筑环境有一定的损坏。因此,无论是在新建建筑物中还是在已投入是使用的建筑物中实施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工程,都需要社会的配合。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工程需要在室内设立基站、布设电缆与天线,需要从户外引入与移动通信大网连接的光缆,这些工作都涉及到建筑物本体。由于需要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有着各种类型的建设方、产权人、管理方等,往往对工程的实施有不同的理解与对待的方式。尤其是工程的基站需要机房,布设电缆与天线要损坏一些装修,于是为此而发生经济纠纷、漫天要价、阻扰施工的情况常有发生。
因此,在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工程实施中需要广为宣传其意义与降低综合辐射强度的作用,尽量与方方面面沟通以取得理解与配合。

2.4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需要标准与法规的支持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实施在法规与标准的建设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我们需要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技术标准。由于室内无线综合覆盖是按照市场化机制实施的,因此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装备不仅必须副个目前各家运营商的接入与运行技术要求,还应为今后可能进入市场的运营商做好准备,一避免追加设备与工程投资。目前,国内的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还只是实验系统,应尽快参照国际标准与先进的设备结合中国国情与试验的成果,把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技术标准编制出来,为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价格合理性能优良的设备研发创造空间。同时,对于进入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的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工程施工设计规范也应完成,以指导现场实际工作。
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是现代社会信息通信的基础设施,它的工程实施应当在政府与行业的有效指导下进行,才能有序、健康地推进。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理》和《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由于颁布时间较早,都未能具体地对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的工程进行指导。在我们已经取得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试验工程经验、对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建设管理机制和体制都进行了探索的今天,建议编制并出台《上海市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管理细则》,以便推进相关的各项工作。

结束语
中国的室内无线通信综合覆盖系统作为现代社会信息通信的基础设施,有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关心与支持,在不断地进行技术、体制和机制的探索后,一定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作者简介:程大章,生于1951年3月,自动控制专业毕业,同济大学教授,建设部建筑智能智能化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本刊名誉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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