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33020060878
招标备案号:200830304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施工[2008]034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弱电系统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资[2006]5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自筹,并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2093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总高度23.95米
2.2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十里长街与曙光里交口。
2.3招标范围: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内容。
2.4工期要求:2008年4月开工:2008年7月竣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原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商设计资质或新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必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2窗口)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3月21日9时30分至2008年3月26日9时30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层
邮政编码:300143联系人:尤爽电话:022-26292323
传 真:26292327
日期:2008年月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4538408传真:24538403电子信箱:tjjszbz@126.com
受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汤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