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建的阎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等3项(弱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业已落实。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弱电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工程规模5825㎡。
2.1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弱电施工工程;
2.2 建设地点为:房山区阎村镇中心区南紫竹园西侧;
2.3立项文号为:房发改[2006]168号;
2.4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资金
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业绩。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对上述招标项目独立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申请人可于2008年04月14日9时00分至 2008 年04月18日16时0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经办人需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经办人及资质资料均需复印件三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04室报名。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8、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9、其他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政府紫园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联系电话:010-89368847 传 真:010-89368847
联 系 人:何术朋、李小川 、张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