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银行南京分行委托就上海银行南京分行鼓楼支行装饰材料、弱电采购及安装调试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人名称:上海银行南京分行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2号和平大厦四楼4001室
项目名称:上海银行南京分行装饰材料、弱电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
实施地点:南京市北京东路22号和平大厦
项目内容概述:本项目为上海银行南京分行鼓楼支行装饰材料、弱电采购及安装调试招标,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装饰材料及弱电系统投资约300万元,工期约3个月。
报名条件:(报名时必须带以下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备查,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一年度已年检过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
(2)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3) 投标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两年内300万以上金融系统类似业绩不少于两个(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项目金额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备查。
(5)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装修装饰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本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进江苏建筑企业或个人,已经建设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告或公布,暂不能提供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应注明注册建造师姓名、专业、级别、聘用单位、身份证号和注册公告或公布文号)方可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以及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08年2月-2008年4月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08年7月-2008年9月的社保证明,注册建造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 投标单位近三年(2005年、2006年、200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有效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或法定代表人2008年7月-2008年9月在投标单位所缴社保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时间:2008年11月3日至2008年11月7日17:00时止
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 11月7日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南京市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10楼1001室,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原件,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明材料及相关原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后退还。(公证件不等同与原件,只视为复印件。)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预审时间地点同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如报名人数过多,招标人有权择优选择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发售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章)
联系电话:025-57910072-334
传真:025-84651110
联系人:黄亚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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